*ST辉丰(00249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内部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也设在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 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会的监督和指导,不受其他部门 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和兼职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的宗旨: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 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 进行评价和检查监督,提高运作效率,促进公 司实现其经济目标。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必要的专业知识,要努力学 习和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熟悉相关的理论和 专业知识及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熟悉财务会计业务和精通审计业务,并保持应有 的职业谨慎。 1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并设负责人 1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