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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辉丰(002496) - 总经理工作制度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有约 束力。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具体条件在 每任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 的行为,确保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实地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