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 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晶 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 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