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的投资活动,也包括委托贷 款、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以寻求短期差价为主要目的的投资活动,具体包括但 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对现有企业的增资扩股; (四)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它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五)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是指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 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