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002410)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GLODONGLODON(SZ:002410)2025-11-17 12:45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致: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广联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5 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 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现场会议召开进 程进行了见证。基于以上,本所律师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关于广联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