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 度 第五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对外担保 等管理制度另行规定,如果没有另行规定的,原则上适用《公司章程》和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是指公司的下列行为: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争取风险的最低化、效益的最大化; (三) 充分协商、科学论证、民主决策; (四) 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公司的长远发展出发。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五)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六)债权、债务重组; (七)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八)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九)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建立和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质量,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