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605358)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立 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