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 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 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