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的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日常事务部门,处理董事 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至少有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中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