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1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过错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