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600838) - 上海九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 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委员任期 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