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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 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业务;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2; (四)获取报酬的权利; (五)董事在工作时间可随时联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公司就公司经营 管理情况提供详细资料、解释或进行讨论,董事可以要求公司及时回复提出的问 题和提供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