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30086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 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