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30086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 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 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 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与关联交易不得存 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交易或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根据《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