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30086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 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