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3008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案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人 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 关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 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 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