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治理、深化改 革、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和风险防范中的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 11 号)等法律法规、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资发监督规〔2020〕60 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 方法,独立、客观地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完善治理、精益管理、增加价 值和实现目标。 本办法所称控股投资企业,包括公司出资设立的各级全资子 企业和控股子企业以及受托管理的子企业。 第四条 公司党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机 构应当在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 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 审计基本制度、审计规划计划、重要审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