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600285) - 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三角路恒大首府 55 楼 电话:027-87123860 传真:027-87819960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羚锐制药"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查验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