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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锐制药(600285.SH):前三季度净利润6.51亿元,同比增长13.43%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29 13:01
格隆汇10月29日丨羚锐制药(600285.SH)发布三季报,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0.41亿元,同比 增长10.23%;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51亿元,同比增长13.43%;基本每股收益为1.148元。 ...
羚锐制药: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77%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9日晚间,羚锐制药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称,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942,156,123.36元,同比增长1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546,803.24元,同比 增长9.77%。 (编辑 任世碧) ...
羚锐制药(600285) - 羚锐制药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0:19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公告编号:2025-033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 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 关制度相应废止,《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 ...
羚锐制药(600285) - 羚锐制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10:17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4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新县将军路 666 号羚锐制药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18 日 至2025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
羚锐制药(600285) - 羚锐制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0-29 10:17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1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新县将军路 666 号羚锐制药会议室 2.05《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 ...
羚锐制药(60028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09:40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942,156,123.36 | 10.44 | 3 ...
羚锐制药(600285)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9: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 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 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 及时报送证券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
羚锐制药(600285)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9:36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五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 务。董事会秘书是证券部的负责人。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 ...
羚锐制药(600285)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9:36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 准则、通知等,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造成年报信息披露 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 差异的;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 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 ...
羚锐制药(600285)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9:36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