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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300670) -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DaybrightDaybright(SZ:300670)2025-11-18 10:38

关于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泰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大烨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全程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