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600285)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 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 公司应当及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