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00128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