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0012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1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项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