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00128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 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人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 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本部、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内部 涉及公司信息相关知情人均应受本制度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