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00128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 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公司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同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 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当遵循审慎开展、依法合规、科学决策、 防范风险原则。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