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860 号 致: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红相股份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董事 会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 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 点 00 分;召开地点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