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300122) - 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智飞生物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 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