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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亚(002388)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制程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SUNYESSUNYES(SZ:002388)2025-11-18 12:00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邮政编码:518038 11/12/F,TaiPingFinanceTower,YitianRoad6001,FutianDistrict,Shenzhen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 366 号 致: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 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