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义翘神州(30104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第五条 信息传递与披露的基本原则 真实,公司披露的信息应与事实相符,内容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准确,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应便于信息使用人正确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传、 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完整,公司应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应披露信息内容完整、文件齐备, 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任何重大遗漏; 及时,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间内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