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301182)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 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为确保公司信息安全,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 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严禁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