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301182)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 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 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职工代表 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 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