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301182)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确保独立董事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特此制定独立董事制度。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 决。 第十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可根据实 际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豁免前述的通知时限,可随时通过电话 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