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301182)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50%以下但通过协议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