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600418) - 江淮汽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 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 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