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00233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和使用,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1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 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