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程序,保证公司运作 效率,明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公司总经理行使并承担《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总经理职权和职责; 本细则中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等。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 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 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