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600713) -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者"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证券事务职能部门。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 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协同公司办公室管理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 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年度预算方案、决算 第 1 页 共 16 页 (九) 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