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 股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