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 第二条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