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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3000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JINLONG INCJINLONG INC(SZ:300032)2025-11-19 09:46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金龙机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主 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 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成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成员资格,董事会 第一条 为强化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控制,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