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1 第一条 为规范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 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由独立董事 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本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本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本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