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0022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明确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步 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和公司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如果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质和诚信记录;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具备任职能力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