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002251)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总裁工作细则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轮值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内控总监。 第三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 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轮值总裁两至三名,总裁与轮值总裁构成轮值总 裁团队。轮值总裁团队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 聘兼任公司总裁或轮值总裁。 轮值总裁当值期间为公司总裁,行使总裁法定职权,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责任与义务。轮值总裁在不当值期间以轮值总裁身份协助总裁开展工作。轮值 总裁轮值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