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0009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GTCLGTCL(SZ:000978)2025-11-19 11:32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 2 名以上独 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若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份比例在 30%及以上,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桂林旅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