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0023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 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