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002321)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每一个会计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最新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第二章 董事、高管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