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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688400)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一)
LusterLuster(SH:688400)2025-11-19 15: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4-1-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释 义 下列词语除非另有说明或上下文表明并不适用,在本法律意见中具有如下含 义: | 德恒/本所 |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 | 发行人/公司/凌云光 | | 指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 |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 | | | | 指 |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9,528.20 万元(含本数), | |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 | | | | 行价格,且不超过 46,000,000 股(含本数) | | 标的公司/JAI | | 指 | J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