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00063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切实保护投 资者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以货币、股权、经 评估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实施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含设立分公司; (二)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非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公司、有 限合伙企业(不含普通合伙企业); (三)全资或控股收购、合并、参股投资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第三条 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围绕主责主业,严格履行审批流程,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促进要素优化 组合,创造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开展,若所属子公司确有 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