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00023)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 1918 年在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 1. 組成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本行」,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會(「董 事會」或「董事」)議決成立一個委員會名為提名委員會(「委員會」),負責 (其中包括 )物色、挑選及提名可擔任董事、行政總裁/聯席行政總裁、副行政 總裁、集團總稽核、集團合規總監、集團財務總監、集團風險總監及其他高層管 理人員1 的合適候選人,並就其委任、撤職及繼任安排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訂定董 事會成員多元化的計劃;及評估董事會及每位董事的工作成效。 在本「職權範圍」中,除另有釋義外,所有單性詞包括其他性別。 2. 成員 3. 會議 1 「高層管理人員」包括本集團之聯席行政總裁、副行政總裁及所有總經理。 2025年11月 第1頁 職權範圍 (股份代號: 23) 2025年11月 第2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 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自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