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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银行(00023) -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BANK OF E ASIABANK OF E ASIA(HK:00023)2025-11-20 08:50

( 1918 年在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3) 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薪酬委員會 2. 成員 3. 會議次數 委員會須每年召開最少一次會議。 1 「高層管理人員」包括本集團之執行主席、聯席行政總裁、副行政總裁及所有職級 3 的總經理。 職權範圍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 1. 組成 董事會已議決成立一個名為薪酬委員會(「委員會」)的委員會,負責訂立及審議 薪酬政策及本集團(以下包括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受香港金融管理局 綜合監管的所有海外分行及附屬公司)的董事、高層管理人員 1 及主要管理人員 2 的薪酬待遇。 2 「主要管理人員」包括資本市場及流動資金管理部主管。 2025 年 11 月 第1頁 2.1 委員會之成員,應由董事會首先從現任之非執行董事中委任,並須包括不 少於兩名成員。委員會的大部分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2.2 委員會主席須為由董事會委任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2.3 委員會任何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須為獨立非執行董 事。 2.4 委員會成員一經委任,其任期將於其擔任本行董事(執行或 ...